位置:投资者教育/热线问答/债券/可转债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转债的开盘价、收盘价通过集合匹配方式产生。
开盘价不能通过集合匹配产生的,以连续匹配方式产生,为当日连续匹配第一笔成交价。收盘集合匹配不能产生收盘价或者未进行收盘集合匹配的,以当日该可转债最后一笔匹配成交(含)前一分钟内所有匹配成交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收盘价。
当日匹配成交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收盘集合匹配与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匹配的成交原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