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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2019年“投资者服务季”:第十七届3.15投资者维权网上咨询活动问答精选

时间: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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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9315日上午,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和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成功举办第十七届“3.15投资者维权网上咨询活动,帮助投资者增强维权意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这也是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季”系列活动之一。此次网上咨询活动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共提出问题297条,咨询内容涉及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及交易、上市公司监管、网络投票、账户管理等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投资者服务、投资者权益保护、维权方式等方面的问题。深交所及相关单位认真进行在线解答,共回复297条,在线答复率100%。现精选其中部分问答,以飨读者。

 

1.问:主板上市公司什么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答: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第一节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如预计公司本公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实现扭亏为盈;(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2.问:退市整理期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上市公司是否能在退市整理期申请停牌?

答:自本所作出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3.问:上市公司预披露高送转方案时是否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高比例送转股份》第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披露高送转方案时尚未披露本期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应当同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4.问:若某只股票交易时间内涨幅已在8%以上,其单笔委托买入50万股或100万股后,该股票在几秒内瞬间涨停。请问该笔大单交易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影响股票交易量的判定是否取决于投资者交易时35分钟内的交易情况?

答:《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6.2条规定,“单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证券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价”,以及“单独或合谋,以涨幅或跌幅限制的价格大额申报或连续申报,致使该证券交易价格达到或维持涨幅或跌幅限制”,属于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六章第6.1条,本所对上述行为予以重点监控。

对于相关交易行为,本所将根据投资者历史交易行为,结合市场整体走势、股票基本面、上市公司重大信息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异常交易。

 

5.问:目前,深交所哪些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下列证券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1)债券;(2)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3)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4)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5)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6)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前款所述的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6.问: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交易哪些债券?

答: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和交易在本所上市交易及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1)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3)资产支持证券;

4)本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7.问: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协议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答: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股份转让申请予以受理:

(一)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转让股份数量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相关的股份转让;

(二)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三)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问:基金是否可以当日买卖实现T+0

答:根据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和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当日可以卖出。投资者当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和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当日可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次一交易日可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上述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仅限于所跟踪指数成份证券或投资标的实施当日回转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份额。

 

9.问:深交所官网何时公布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及深港通交易信息?

答:根据融资融券、深港通业务的相关规定,本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向市场公布前一交易日融资融券及深港通相关信息。

 

10.问: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如何计算投票结果?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1.问:其分别通过两家券商营业部申购同一只新股,且券商页面均提示已申购成功,请问其申购是否有效?

答:根据《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6月修订)第十四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12.问:投资者对虚假陈述如何维权?

答:从国内外证券市场的发展来看,股东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维权是证券市场股东维权的重点内容。投资者如果因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虚假陈述而导致投资受损,可以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责任人员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2003年以前,投资者对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还没有要求民事赔偿的渠道,法院也不受理该类案件。直至200319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投资者才开始了对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诉讼。

对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诉讼,投资者应注意:

1)该类案件起诉具有前置条件。条件是行为人因虚假陈述行为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或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或行为人因有罪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

2)虚假陈述侵权成立的前提是侵权行为和受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根据规定,侵权行为成立须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一)、投资者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13.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哪些深市证券查询服务?

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投资者提供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持有、变更、托管、冻结等情况的查询服务。

 

14.问:发行人E通道的KEY是否有有效期,如有有效期的话,到期的话需要做什么操作吗?

答:根据办理批次不同,Ukey有效期为5年或10年。到期后请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行人业务部办理更新,业务咨询电话:0755-21899306

 

15.问:哪些类型的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可在证券公司办理?

答:对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所涉证券过户业务,既可以委托托管证券公司、转入证券公司远程申报办理,也可以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临柜办理;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所涉证券划转必须由定向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远程申报办理;深市A股继承、离婚财产分割所涉证券过户还可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北京分公司临柜办理;其他类型的非交易过户业务,只能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

 

16.问: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未完成,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流程是怎样的?

答:(1)上市公司应向深交所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确认手续,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出具股份回购过户明细清单交上市公司确认。经上市公司确认的股份回购过户明细清单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回购的最终依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上市公司出具《过户登记手续费和印花税付款通知》,上市公司收到付款通知后,应及时将有关款项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完成股份的注销登记。

5)上市公司于股份注销登记的次一工作日,可通过发行人E通道“数据查询”菜单查询股本变更后的股本结构表,并联系深交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相关业务指南: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深圳市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份注销登记业务指南》第三章。

 

17.问:在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的调解程序有哪些特点?

答: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首创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的“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其调解程序有以下特点:

1)调解员均为有声望的行业资深人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有能力提供专业、公正的纠纷解决服务;

2)调解程序注重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良好关系,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和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提出解决方案,从而和谐地解决纷争;

3)与诉讼相比,调解程序环节较少且更为简单方便,当事人无需付出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解决纠纷;

4)调解活动原则上不公开进行,调解员均负有保密义务,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与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有机结合,赋予调解结果在境内外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18.问:我还不是很了解中国投资者网,它提供什么服务呢?

答:中国投资者网是中国证监会管理的公益网络服务平台,设有资讯速递、知识普及、我要查询、投资者互动、权益维护等栏目,提供市场资讯、在线学习、在线行权、在线调解等在线服务。投资者万一发生证券期货纠纷,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在线调解;网站的在线服务大大方便了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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