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入门300问”系列之八“手信购买”知多少

时间: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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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做任何事情都有“门槛”:想要开车得先掌握驾驶技巧,想治病救人得先了解医学知识,股票投资也是一样。为帮助初入股市及潜在投资者系统获取股票基础知识,深交所投教中心特别推出《投资者入市手册(股票篇)》,并在此基础上精编为“股市入门300问”系列文章。本篇为第八篇,一起来看看。

 

“手信购买”知多少

 

我们在旅行中常常会会买一些当地特色物品作为手信送给亲朋好友,去哪买、买什么、怎么买,是经常遇到的问题。作为一名投资者,买卖股票也一样,如何下单、交易成交原则是怎样的,都需要我们了解学习。下面就通过这几个小问题,一起看看吧。

 

1、投资者报价委托方式有哪些?

答:(1)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证券公司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

2)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

 

2、市价委托有哪些委托类型?

答:(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投资者以该方式进行委托,会以对手方最优的价格作为投资者的申报价格。例如,您为买方,以该方式委托买入时,会以当时集中申报薄中卖方最优的价格作为您的买入申报价,通常为卖一的价格。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投资者以该方式进行委托,会以本方最优的价格作为投资者的申报价格。例如,您为买方,以该方式委托买入时,会以当时集中申报薄中买方最优的价格作为您的买入申报价,通常为买一的价格。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投资者以该方式进行委托,会以对手方最优五档的价格作为投资者的申报价格,未成交的部分予以撤单。例如,您为买方,以该方式委托买入时,会以当时集中申报薄中卖方最优五档的价格作为您的买入申报价,即卖一、卖二、卖三、卖四、卖五的价格依次委托并成交,成交价格为卖方的价格,没有成交的部分自动撤单。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投资者以该方式进行委托,会以对手方申报队列中的价格依次成交,未成交的部分予以撤单。例如,您为买方,以该方式委托买入时,会以当时集中申报薄中卖方申报队列的价格依次成交,没有成交的部分自动撤单。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投资者以该方式进行委托,会以对手方申报队列中的价格依次成交,若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则该委托单全部撤单。例如,您为买方,以该方式委托买入10000股,会以当时集中申报薄中卖方申报队列的价格依次匹配,若只能匹配到8000股可成交,则整个委托单10000股全部撤单。

 

3、交易成交原则是什么?

答:证券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的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收的申报时间为准。

 

4、集合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答:(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5、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答:(1)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小贴士:

股票买卖委托后,委托单会进入交易主机,交易主机会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撮合交易,整个交易及成交过程均由交易主机撮合完成,不存在任何人为的情况。若投资者对自己的委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证券公司进行查单。

(登陆http://investor.szse.cn/阅读手册全文)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对因使用本文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