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员可以合法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终止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证券法》规定,以上人员每年卖出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以及半年内不得进行短线交易等,即:在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还须履行申报和公告的义务,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 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拒不申报或者披露的,深交所将在指定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限制规定,关注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监督内幕交易,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