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名单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通知》,在融资融券试点初期,深市标的证券范围确定为与深证成指成份股范围相同,共40只股票,同时根据深交所2010年12月3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的规定,深交所决定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暂不与深证成指成份股调整同步调整,因此仍是首批试点初期的名单,具体标的证券的品种可到深交所网站查询。
另外,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融资标的和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但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深交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深交所提醒您:掌握融资融券各项规定,了解融资融券交易各个环节,做好充分准备理性参与相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