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交易或者转股、赎回、回售是否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2-11-02
字体: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购或者认购、交易或者转让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可转债转股、赎回及回售不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