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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的,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