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若触及了市值退市情形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申请听证或提出异议的期限?

时间: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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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本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   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本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交相关文件。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本所上市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