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新股网下发行比例、网下向网上回拨比例等方面,有何特殊规定?

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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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股(份)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60%;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份)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70%。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采用询价方式的,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