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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需要停牌?

时间:20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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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2.3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所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在本所非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且在此后的首个交易日或之前未公告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该首个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情况,关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做个理性投资人。